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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家思想主张【57句文案集锦】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7-04 11:27 编辑:admin 点击:
  • 法家思想主张

    1、诚信观是指人和人之间要真心实意,开诚布公,表现为诚实忠厚,不欺诈别人,也不随便怀疑别人。这个诚信跟儒家学说里“信”的含义基本一致。是教人做人的基本道理。

    2、桑弘羊(公元前152年--公元前80年),西汉法家人物、理财家。出生于洛阳,父亲为当地商人。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,专长为财政。桑弘羊13岁时"以心计"入赀为侍中,因能"言利事,析秋毫",深得汉武帝赏识,被委以重任,历任大农丞、大农令、搜粟都尉兼大司农等要职,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之久。终武帝一代,桑弘羊忠心耿耿,聚敛资财以增强国力,为武帝屡败匈奴,多次出巡耀武扬威,打通西域,开发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。其理财之功连对之十分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,称弘羊时代"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"。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和被杀。

    3、法家对于法律的起源、本质、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、国家政权、伦理道德、时代要求、风俗习惯、自然环境以及人口、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。

    4、  比如说,我们现在强调要建设法治社会,法家的法治精神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。法家主张因时而立法,按照不同时代的不同情况来立法,不法古。儒家也好,道家也罢,他们都认为古代最好,现代不如古代。法家则认为,时代不同,思想和制度也不一样,现代可以胜过古代。这样的思想也是我们可以学习的。

    5、法家认为“权制断于君则威”,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,臣下不得行使,建立起一种“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”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。

    6、并一再予以强调:“治强生于法,弱乱生于阿”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;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;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,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,国势强大。

    7、儒家认为人一经生下来,就已经是后天的人,要清楚自己是社会中的一份子,要有一种参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,要积极面对现实,遵循既定的社会规则,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和贡献自己的力量,才能实现个人价值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入世”。

    8、法家强调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”。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。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。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。(法家思想主张)。

    9、如何看待法家思想?我觉得它是在特定历史时期(东周列国礼崩乐坏时代),出现的一种适用于当时社会发展的这么一种思想。虽然这套体系里面有很多暗黑的统治术,一段时期内毒害了中华文化健康的肌体。但是法家思想最终还是融入了,汇集儒,墨,道,法等百家学说,发展出来的两汉经学体系,为后世所沿用。

    10、孔门十哲之一的子夏,于前476年赴晋国西河(今陕西渭南)创办了一所学堂并在那里教书,三家分晋后该地成为魏国领土。开创的“西河学派”培育出大批经国治世的良材,并成为前期法家成长的摇篮。

    11、对于兵战,他主张采取赏厚罚重的办法,使民不得不勇战。重赏之下,必有勇夫;严刑之下,变怯为勇,殊途同归。他还提出了全国皆兵以及加强战争宣传的主张,以造成人人闻战则喜,争先恐后的局面。法家已认识到耕和战互相促进的关系,农为战作准备,战又推动农业发展。

    12、至战国时期,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,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。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。

    13、道家代表人物:老子、庄子、列子,作品:《道德经》、《庄子》、《列子》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又称「道德家」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「道」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,以「道」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、本源、构成和变化。认为天道无为,万物自然化生,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,主张道法自然,顺其自然,提倡清静无为,守雌守柔,以柔克刚。政治理想是「小国寡民」「无为而治」老子以后,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,著名的有四大派:庄子学派、杨朱学派、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。

    14、  比如说,要解决分裂的问题,法家提出废除分封制,建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。西周实行分封制,到了东周以后,诸侯割据导致纷争迭起,所以说,那种世卿世禄的分封制已经过时,法家于是提出了废除分封制而建立郡县制的主张。

    15、  我们应该如何来看待法家?我认为一定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来分析法家的是非、功过和得失。如果我们能够认真地看一看古代的典籍,研究古代的思想,尤其是春秋战国的思想,就可以看到,法家思想最直接地反映了时代的要求。那么,当时是怎样的时代?这个时代有三大特征:一是大分裂,二是大战乱,三是大变革。分裂就要求统战乱就要求和平,变革就要求变法。针对这些问题,法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,这些主张完全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。所以我认为在这一点上法家必须被肯定。

    16、以后进一步延伸,“道”就由“人王”的意思发展为规律、方法或路径,就有了“法”的意思。

    17、法律的第一个作用就是“定分止争”,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。第二个作用是“兴功惧暴”,即鼓励人们立战功,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。

    18、简单地说,道家可以用“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”来概括出其思想精华。认为自然是最神圣的物质。世上一切的一切最后都是道生成的,任何事都能引起连锁反应,做什么事之前,一定要遵循自然规律,不能按个人意志和欲望强行改变它。

    19、法家三大代表人物是:商鞅、韩非、李斯三位。

    20、作者为战国法家重要人物慎到。该书据司马迁《史记》中介绍,有“十二论”;班固《汉书·艺文志》着录为四十二篇,宋代的《崇文总目》记为三十七篇;而现存《慎子》只有七篇,即《威德》、《因循》、《民杂》、《德立》、《君人》、《知忠》、《君臣》。

    21、“以法为教”、“以吏为师”是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提出的教育主张,其首倡者则是商鞅。韩非认为“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;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”。这是法家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的一个基本概括,它要求对社会实行普遍的法治教育,使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、经济、思想、文教等法令妇孺皆知,深人人心;同时也点明了商鞅、韩非所倡导并在秦国实行的法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实现手段。

    22、一本薄薄的《商君书》书,不到三万字。居然把统治者,统治手段的细枝末节,阐述得头头是道,深刻到无以复加的程度。《商君书》既讲道理又讲办法,真的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。哪怕你斗大的字不识一个,只要听一遍,你就可以很深刻地理解,所谓的“驭民之术”了。《商君书》可谓是集法家之丑陋和阴损之大成,读后令人不寒而栗。

    23、  战国末年的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他兼取诸家,主张法、术、势三者相辅而相成,不可偏废,又吸收道家思想,提出“抱法处势则治”,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法治理论体系。韩非改造了老子“道”的学说,提出“理”的范畴,认为道是万物发展的总规律,理是个别事物的特殊规律,强调人必须遵循客观规律。

    24、  至于法家的“术”,它是在讲如何选拔官吏和考核官吏的问题,主张要刑名参同,循名责实。一个官吏的能力是否适合他的官职,他的职责完成得好不好,都需要考核。这是我们仍然可以使用的。

    25、儒家与老子的区别:儒家和道家都承认圣人的境界,是顺应自然,无为而治。但是儒家认为无为是通过长期的努力而达到的境界,是长期休养训练的结果。儒家认为社会和谐需要通过人为地努力去争取。老子则认为,自然界和社会都存在一种道,社会只有顺应道才能够合理。任由自然界自动运化,比人为努力造成的结果更合理。

    26、  废除井田,承认私田,土地可以买卖。正是由于这样的大变动,一些原来处于社会下层的、权力少或者无权的富有新贵们就要起来争夺权力,于是政权逐步下移。这是非常重要的变革。而法家正是适应这种变革而提出自己的思想和主张。例如否定井田,承认私田,否定分封制,建立郡县制。这种制度在法家变法之后,尤其是比较彻底的商鞅变法之后建立起来。汉承秦制,就是说,汉朝也是采取这一制度,实行土地私有制,否定井田制。这一制度一直沿用了两千多年,这是法家变法的结果。如果没有法家的推动,中国君主官僚社会这样长久、这样富强是不可思议的,所以说,法家在中国历史上的功劳非常大,在这一点上,其他任何学派都无法和法家相媲美。

    27、韩非子法家和荀子的区别:作为荀子学生的韩非子,继承了荀子人性恶和善是后天努力结果的思想,但他对礼制的作用持怀疑态度,他认为,必须通过法律对社会行为设置界限,通过严刑峻法,用暴力和威慑限制人性的恶,比礼制更有效力。他主张君主的绝对地位和权力对于保证社会秩序的有效性。

    28、而非传统的新锐道家,也就是后世称之为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思想是“君无为,法无不为”,则是类似于二元制君主立宪的概念。

    29、墨家:“有为”是墨家政治思想的基石。其政治思想可分为“治国”与“为政”两方面。论治国,墨家首先重视“身行”的社会作用。其次, 墨家很重视“ 誉” 与“ 诽” 的社会作用。如同墨家政治思想中的“ 治国”之论一样, “为政”之说在我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也有其非常重要的地位。首先, 墨家主张“ 尚贤” 以为政。其次, 墨家为政还推崇“ 义同”。再次, 墨家之为政, 崇尚“ 耕”、“ 织”, 重视生产。最后, 墨家还主张“ 节用” 、“ 节葬” 以为政。

    30、说到商鞅的政治主张,不得不提到他写的《商君书》,这本书可以说是商鞅法家思想的具体论述。这本书在古代专制社会一直都是禁书,这本书一般只有历朝太子和帝王才有资格学习。

    31、孙子思想的特点:与吴起重视军事的社会作用相比,孙子一书是单纯军事目的。与当时的其他军事著作相比,孙子注重的不是军队建设和战略战术,而是这些技术性问题的原则。同时孙子强调了军队在国家政治上的地位和重要作用。并且运用当时社会对于人性的分析于军事目的。 

    32、法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“性恶”论。认为任何人为自已都有“皆挟自为心。人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。都好逸恶劳。

    33、管仲(前719-前645年),姬姓,管氏,名夷吾,字仲,谥敬,春秋时期政治人物。被称为管子、管夷吾、管敬仲,汉族,颍上(今安徽省颍上县)人,周穆王的后代。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、政治家、经济学家、改革家,被誉为"圣人之师"和"华夏文明的保护者"。管仲少时丧父,老母在堂,生活贫苦,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,为维持生计,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,后从军,到齐国,几经曲折,经鲍叔牙力荐,成为齐国上卿(即宰相),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,所以又说"管夷吾举于士"。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,富国强兵,重视商业,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。

    34、法家思想随着秦朝的土崩瓦解,也就失去了它的市场。但是法家思想整合起来的这一套高效,快捷,简单,易学的社会实践方法,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。汉朝后来以儒学为中心,结合百家之所长,发展出来了一套经学体系。成为中国官学的核心,也被称为新王道。法家思想也像这么一涓长长的细流,最终融入了经学的汪洋大海!

    35、法家思想,依法治国,依法治人,追求的是一种公平合理的制度。这种制度是所有人都认可的,也是用来管理所有人的。

    36、道家看清了事物规律的变化,对道极为崇拜,因此,看得非常长远,落脚点站在历史高度,不局限于一个时间段内的价值和是非的判断。

    37、孔子和孟子的区别:孔子强调仁,注重人性,孟子强调义,注重适当,合理。共同点都是通过通过人的道德的强调达到社会的和谐。

    38、秦晋法家的创始人之一李悝,任魏文侯相,提倡"尽地力之教",主张大力发展农业生产,调整租谷,创"平籴"法,兼顾农人与市民的利益。他还收集当时诸国刑律,编成《法经》6篇。《法经》为中国古代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。与李悝同时期的吴起先在魏国进行兵制改革,后又在楚国进行政治改革,"明法审会,损不急之官","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",打破旧贵族的世卿世禄制,强迫旧贵族徙边垦荒,奖励"战斗之士"。

    39、法家提倡法制,认为健全的法律法规才是治国的根本。法家核心思想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。

    40、韩非子之前,法家分三派。一派以慎到为首,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,“势”,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。一派以申不害为首,强调“术”,政治权术。一派以商鞅为首,强调“法”,法律与规章制度。韩非子认为“不可一无,皆帝王之具也”。明君如天,执法公正,这是“法”;君王驾驭人时,神出鬼没,令人无法捉摸,这是“术”;君王拥有威严,令出如山,这是“势”。

    41、第一个作用是“定分止争”,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。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“一兔走,百人追之。集免干市,过而不顾。非不欲免,分定不可争也。”意思是说,一个兔子跑,很多的人去追,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,却看也不看。这不是不想要兔子,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,不能再争夺了,否则就是违背法律,要受到制裁。

    42、道家以“道”为核心,认为大道无为、主张道法自然,提出道生法、以雌守雄、刚柔并济等政治、经济、治国、军事策略,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,是“诸子百家”中一门极为重要的哲学流派。

    43、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,在政治上可谓是"独步天下"。强调"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"。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,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,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,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,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,一直被沿用至今,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。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,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、文化、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,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。

    44、法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“性恶”论。认为任何人为自已都有“皆挟自为心。人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。都好逸恶劳。

    45、法家认为,“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德,德生于力”力量决定一切,而力量来源于农耕和兵战。

    46、战国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。铁制工具的普及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,使个体家庭得以成为基本的生产单位。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、吴起、商鞅、申不害、乐毅、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,废除贵族世袭特权,可以使平民通过开垦荒地、获得军功等渠道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。让国人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,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制度。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纽带维系的贵族政体。平民的政治代言人是法家,法家的政治口号是"缘法而治"、"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"、"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"、"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"、"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"

    47、法家重视法律的作用,提倡明确物的所有权,大家鼓励人们除暴安良,立战功,从而使一些不法分子微思极恐,促进社会的发展。

    48、道家后来提倡的“道法自然”,就是这个意思,“道”基本上是“人治”的概念,“法”就有了“法治”的抽象化倾向,但当时的本质属性还是脱不了“人治”的属性。

    49、《汉书·艺文志》列为“九流”之一。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、子产。战国时李悝、吴起、商鞅、慎到、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,遂成为一个学派。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、综合,集法家之大成。法家强调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”。

    50、道家还有一句名言,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,同样是道家对世界本质及其生成、变化的贴切描述。

    51、法家思想注重法律,提倡依法治国,反对儒家思想的礼。法家思想认为,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,政治的利益,侵害了农民的利益,这是不公平的现象。法家提倡土地私有,按劳分配。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,这是不先进的,不公平的。

    52、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春秋中期的管仲、春秋末期的子产、战国初期的李悝、吴起,战国中期的商鞅、慎到、申不害,以及战国末期的韩非。据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记载,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的侧室公子,思维缜密但不善言谈,还有些口吃,见韩国国力弱小,多次向韩王陈述自己的政见,都没被采用,愤而著书,文章传到秦国,秦王嬴政大为佩服。后秦国攻打韩国时,韩非出使秦国劝秦攻打赵国以解韩之危难,被李斯、姚贾所害。

    53、道家学说把世间万物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,认为万物相辅相成,并非独立存在。以“道”为最高哲学思想,认为“道”才是世界的最高真理,“道”是宇宙万物的本原,“道”是宇宙万物赖以生存的依据”,如果“道”被破坏了,那么,就是自取灭亡。

    54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也进入到一个"注重人事"、"私学"大兴、"百家争鸣"的新时代。在那里,传统的神权观念和神权思想受到了"德"、"仁"思想的猛烈冲击、批判,"礼"思想、"法"思想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基础;"士"阶层出现,私学大兴。这些"士"阶层有文化知识,有政治谋略,有军事才能,他们的活动不受国界的限制,无论走到哪里,都受到统治者的礼遇,从这个意义上讲,士人的活跃,奠定了思想文化繁荣的基础。此后,个人著书立说蔚然成风,道、法、名、兵、阴阳、农、杂等学派相继出现,形成了空前的"百家争鸣"的新气象。人们手中已经有很多书籍,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,整个社会的文化、科学水平得到普及和提高。

    55、义利观表现在,法家认为人的道德观念和信仰不会一成不变,它们会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变化而变化。如果用现在的思维来理解,就是穷则思变,为富不仁等。因此说,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,约束人们的行为很有必要。

    56、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。《汉书》说"法家者流,盖出自理官。"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、晋国的郭偃、郑国的子产等人。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,改革田赋制度,促进封建化过程,成为春秋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。在哲学上,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,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"天不变其常,地不易其则"的观点,子产则提出"天道远,人道迩,非所及也"的命题,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,反对天人感应的观念。